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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持续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动态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指整体工作相对薄弱、在本地区综合考核中长期落后、依靠自身力量短期难以改观、需上级院重点帮扶指导的县区级检察院。入薄标准是“三弱两低”,即政治建设较弱、业务工作较弱、队伍素能较弱、管理水平偏低、保障水平偏低。
2021年底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因“弱低”被定为山西省四个薄弱基层院之一。一年来,在上级院的帮扶支持下,天镇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带领全院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谋势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扬正气、提士气、激志气,全力为打赢脱薄攻坚战、争先冲锋战而拼搏。从薄弱到跻身前列,从倒数到优秀和第一,触底反弹的曲线图描绘出了天镇检察人夙夜奋战取得的成绩。现特开设《天检脱薄奋进专栏》以记录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在脱薄路上的探索与经验。
正 文
为落实最高检“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要求,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能动式检察监督新模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法联动,释法说理等举措,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共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2起,均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做到了以下“四心”:
一、守初心。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落实每周一的集中学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书籍等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开展学习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的是老百姓天大的事。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目的是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牢牢守住了为民服务的初心。
三、抓核心。紧紧扭住行政机关中的“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影响力,助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协调稳控、推动落实。例如扭住能够影响关键当事人的关键力量,发挥协调推动作用;扭住影响申请人的核心力量,发挥导向示范作用等。
四、强责任心。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压实主体责任,探索多元化的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做好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发挥检察之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源头治理,努力攻坚克难。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联动和沟通联系,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的复合办案模式,深入探求行政相对人的根本诉求,整合司法资源,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各自的职能作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问题,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服务。从“抓末端、治已病”转向“抓前端、治未病”,参与地方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具有争议的行政案件前期的矛盾化解,做好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工作。尤其将申请人因不懂法律或者情况特殊超过行政复议期限等情形纳入受理前调解和解的范围。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调解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既可以节约行政资源和办案成本,又减少行政纠纷数量,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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