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察要闻        |          图说检察        |        通知通告        |        公益诉讼         |        检察视频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质量建设专栏
【天检脱薄奋进专栏】篇二:小指标 大情怀——浅谈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
时间:2023-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案件比”的案件质效评价指标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如何通过降低“案件比”有效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真正在办案中体现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

长期以来,刑事案件的办理存在“就案办案”的情况,构罪即捕、构罪即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退回公安机关是办案的常态,对于案件背后涉及的民生问题鲜有关注,所以在案件办结后个别案件也存在着当事人长期不服判不息诉,不断通过各种途径申诉上访,对司法权威造成了不利影响,对司法公信力也是一种极大的冲击。

刚接触到“案件比”这个新鲜词时,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刑检检察官一时之间难以适应,“不能退补不能延期,那案件质量怎么保证”、“审查期限就那么长,如果证据补不上来,怎么敢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又可能面临当事人的各种质问责难”……各种疑惑情绪在检察官心中萌发。

2021年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5,居全市末位。今年以来新一届党组在降低“案件比”上带领大家真抓实干,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使得“案件比”高位运行的状况得到了改善,2022年1-10月全院刑事“案件比”降至1,位居全市前列。


在降低“案件比”方面,天镇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首先是解决“案件比是什么、有什么用的问题。
第一,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加深对“案件比”的认识。最高检提出“案件比”的初衷和目标是为了有效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推动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可触可感。因此作为“办案就是办理别人的人生”的刑检检察官,必须提高站位,切实认识到降低“案件比”的重要司法价值。
第二,详细解读“案件比”,明确其计算方式。利用员额检察官例会对“案件比”的计算方式进行解读,掌握影响“案件比”的因素有哪些,剖析了天镇县人民检察院之前“案件比”较高的原因,主要为一次、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较多,还有撤回起诉案件。


其次是解决如何降低“案件比”的问题。
第一,发挥提前介入的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至侦查阶段。通过积极发挥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对证据审查和把关,有效的减少了“带病”逮捕和起诉,从而有效地降低“案件比”。
第二,严把审查逮捕关。大多数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是因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达到起诉条件而不得不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经分析,这些退补案件大多在审查逮捕阶段就存在着证据不扎实问题。因此,只要把好逮捕关,那么就会大大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和捕后判决无罪、撤回起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从而有效降低案件比。故在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要求检察官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不应当逮捕的案件坚决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全面详细的作出相应的补充侦查提纲,为下一步侦查取证指明方向。
第三,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作用。纵观去年办理的案件,其中有些复杂案件没有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定性及取证问题,导致在审查起诉阶段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不得已退回补充侦查,无形中增加了案件比。今年以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领域新罪名案件在提前介入阶段就组织员额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有效凝聚了集体智慧,提出针对性的取证意见,侦查阶段时刻与办案人员沟通联系,保证了侦查质量,杜绝了退补及延期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
第四,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求极致的态度、以“如我在诉”的感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使人民群众能够理性的对待案件处理结果,减少后期因案件处理结果未达预期而造成的控告申诉信访案件。通过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释法说理、广泛开展公开听证等方式取得当事人信任,与其达成共识,在办案中化解矛盾,减少对立情绪,在降低“案件比”的同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比”不仅仅是一项指标,它体现的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它体现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它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暖心桥。下一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不断探索完善“案件比”相关工作的同时,努力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奋力谱写天镇县检察“脱薄争先”协奏曲,助力平安天镇、法治天镇建设。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检务公开-检务指南
检务公开-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公开
工作报告
  通知公告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天 镇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
  微观检察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山西省天镇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新城区 邮编:0382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