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创新举措
积极防止统一业务系统案件超期现象
根据省院、市院案管部门的要求,为防止案件超期,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统一业务系统内案件超期的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意识。
执法观念的转变最主要的就是理念的转变。检察干警要转变执法理念,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通过信息化科技手段来管理各部门,保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改变传统手段对案件监督的滞后,通过对办案流程各个环节的实时监督,提高干警执法的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从而有效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软件使用培训力度。
统一应用软件系统的部署和运用是高检院提高科技强检的重要举措。我院案管部门应积极作为,通过集中学习、网络教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对业务系统软件的熟练程度,确保执法人员对统一应用软件使用的及时性、准确性,杜绝因操作不熟练而导致案件显示超期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案管部门作为统一业务系统的推动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于各业务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对软件操作使用问题,给予及时答疑解惑;对软件系统问题应加强与技术部门沟通,共同做好解决方案后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对系统软件的问题,及时请示相关部门,确保案件及时流转。
四、进一步强化案管部门监督意识。
案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案件流程管理,加大案件预警力度,使每项业务工作都符合流程的标准和要求。案管办实行日常流程监控,对在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部门沟通。建立健全每周案件流程监控通报机制,对侦监案件到期前两天,公诉案件到期前七天进行电话或网上提醒。对于当天到期案件,流程监控人员提醒承办人办结或办理延期审批等操作。对于多次提醒仍超期案件,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并要求办案部门和承办人说明问题原因。通过严格的业务流程管理,保证各个执法环节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