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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创新举措积极防止统一业务系统案件超期现象
时间:2016-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创新举措

积极防止统一业务系统案件超期现象

 

根据省院、市院案管部门的要求为防止案件超期,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统一业务系统内案件超期的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意识。

执法观念的转变最主要的就是理念的转变。检察干警要转变执法理念,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通过信息化科技手段来管理各部门,保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改变传统手段对案件监督的滞后,通过对办案流程各个环节的实时监督,提高干警执法的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从而有效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软件使用培训力度。

统一应用软件系统的部署和运用是高检院提高科技强检的重要举措。院案管部门应积极作为,通过集中学习、网络教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对业务系统软件的熟练程度,确保执法人员对统一应用软件使用的及时性、准确性,杜绝因操作不熟练而导致案件显示超期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案管部门作为统一业务系统的推动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于各业务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对软件操作使用问题,给予及时答疑解惑;对软件系统问题应加强与技术部门沟通,共同做好解决方案后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对系统软件的问题,及时请示相关部门,确保案件及时流转。

四、进一步强化案管部门监督意识。

案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案件流程管理,加大案件预警力度,使每项业务工作都符合流程的标准和要求。案管办实行日常流程监控,对在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部门沟通。建立健全每周案件流程监控通报机制,对侦监案件到期前两天,公诉案件到期前七天进行电话或网上提醒。对于当天到期案件,流程监控人员提醒承办人办结或办理延期审批等操作。对于多次提醒仍超期案件,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并要求办案部门和承办人说明问题原因。通过严格的业务流程管理,保证各个执法环节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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