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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惩防工作机制
时间:2016-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惩防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加强预防与反贪、反渎、公诉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以办案促进有效预防,以预防扩大办案效果的“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天镇县反腐倡廉建设。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预防和侦查的有机融合

一是天镇县检察院建院以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侦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犯罪嫌疑人悔过书等)指定专人进行收集,并按照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性质、简要案情、涉案领域、涉案金额、案件诉讼情况等录入电脑,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库,为侦查部门办案工作提供参考,同时也为预防部门开展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指明方向。二是指定预防、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内勤为信息联络员,定期交流、互相通报对自侦部门直接立案侦查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为预防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告诫、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活动等提供信息支持。

二、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实现预防和侦查两促进

建立线索移送制度,以预防促进侦查,通过侦查带动预防,充分发挥惩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工作特别是预防调查的过程中,注重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收集,对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举报中心,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侦查部门,对于侦查部门立案的线索,预防部门随时关注案件查办进展,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预防活动。

三、建立案件介入制度,以案中预防扩大办案效果

建立案件介入制度,适时介入案件侦查,收集相关素材,为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素材支持。一是对于一般职务犯罪案件,经过分管侦查工作的院领导批准,预防部门可以适时介入案件侦查,促使犯罪嫌疑人自该悔过,责成其写出《悔过书》,深入剖析犯罪的思想根源和客观原因,为后期到发案单位、行业、系统等进行的警示教育讲座收集素材,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和感染力。二是对典型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新型犯罪案件,经检察长批准,预防部门可以介入案件查办全程,旁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相关证人,查阅案件资料等,方便预防部门尽快了解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特点、作案动机、手段和犯罪后的思想认识过程等心理蜕变轨迹,全面、准确地分析发案单位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为下一步及时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剖析、检察建议等预防工作打下基础。

四、建立案件剖析制度,提高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工作针对性

建立案件剖析制度,定期召开预防、侦查、公诉部门负责人、自侦案件承办人参加的案件分析会,对发生在天镇县范围内的重点行业、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等进行分析、研究,为预防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指明方向。

五、建立庭审警示教育制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公诉部门会同预防部门,组织涉案单位或相关系统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法庭审理,开展警示教育。为避免旁听人员听不懂或者走过场,增设庭前讲解和庭后讨论环节,庭审前由专人向旁听人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诉讼程序及旁听注意事项,提前上好法律“预习课”;庭审后进行互动讨论,组织旁听人员谈认识、感想,深化警示作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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